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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含“豁免”的保险你敢买吗?聊一聊保险豁免。

2020-02-05 分享到:

去年3月,张女士不幸罹患乳腺癌,好在已投保重疾险。保险公司核实后,赔付保险金30万元,因产品附带重疾豁免,免去后续保费19万有余,合同继续有效,张女士深感慰藉。

8月初,刘先生因车祸撒手人寰,所幸生前为妻儿购买了重疾险、年金险。妻子翻阅保单后发现,均附带了投保人豁免责任,于是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。保险公司大笔一挥,免去后续保费33万余元,保险责任不变,妻儿在悲伤之余也对未来重燃了希望。

通过豁免,保险的温度可见一斑~

内容简介

▼豁免定义

▼误区

▼巧用“投保人豁免”

一、保费豁免的定义

想必很多人对“保费豁免”一词都有所耳闻,然而对真实含义却不甚了解。

今天就来聊聊“保费豁免”。

根据保监会发布的《保险术语 GB/T 36687-2018》,将“保费豁免”解释为:

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事项发生后,保险公司不再向投保人收取后续的保费,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行为。

按照上述理解,豁免=免交保费,且合同继续有效。

但实际远没有这么简单,其真实含义,我将在下一节“误区”里面详细介绍,这里先来聊聊豁免的基本内容。

不含“豁免”的保险你敢买吗?聊一聊保险豁免。

作为一项保障责任,保费豁免同样有保额、保障期限和保费,以一个具体例子介绍:

小明想给女儿买一份重疾,咨询我之后,决定投保妈咪保贝,保额50万,保障30年,缴费20年,年交保费634元:

看似是一份保单,实则保障了两个人。

无论是女儿还是爸爸,都享有豁免保障,根据对象不同,于是豁免分为了这两类:

1)被保人豁免;

2)投保人豁免。

下次再看见“保费豁免(不含)”,请别再来问我为什么这份保险没有豁免。

而投保人豁免常以附加条款的形式出现。

豁免还有保额吗?

按照“免交保费”的定义不难理解,豁免的“保额”即剩余要交的保费。

保费随着年限越交越少,豁免的“保额”也会越来越低。

这也只是方便我们理解,实则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保障年限

这一点就重要得多了,在什么时间内出险能够享受保费豁免呢?20年?30年?一辈子?

试想,如果保费交完了,还有机会豁免吗?难不成保险公司还会倒退我们保费?

因此豁免的保障期限为:

保障期限=主险缴费年限 - 1年,交20年,豁免19年。

为什么要减1年呢?

因为最后一年,保费已经交过了,何来豁免之说?

另外,这个计算公式也意味着,主险的缴费期越长,能够被豁免的时间也越长。

这也是我们选30年缴费而不是20年交缴费的原因之一。

保费

豁免不是免费午餐,想加可以,加钱!

现在很少有产品将被保人豁免列出来单独收费了(不过也有,比如xx福),更多还是关注投保人豁免的价格。

价格呢,和年龄、性别有很大关系。

简而言之,年龄越大,保费越贵,男性也比女性贵。

从小明买的妈咪保贝可以看出,投保人豁免的价格为24元,占总保费3.7%。

我建议,投保人豁免占总保费的5-10%之间为宜,超过了这个区间,就不太建议添加此项责任了。

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像小明买的这种保费很低的产品,豁免的意义并不大。

如果你发现一款产品比较合意,价格也便宜,却不含投保人豁免,其实没有太大关系,可以选。

二、误区

1、保单有效≠保单保持原有效力

保费豁免必定追随着保险事故的发生。

如果被保人发生了保险事故,比如小明的女儿不幸罹患白血病(属于重疾),豁免后,虽然保单继续有效,但是下次罹患恶性肿瘤不予理赔,保障范围缩小了。

如果小明不幸去世,虽然豁免后女儿的保障范围不会缩小,但是保费豁免后,想要增加保额,可没那样的好事!

2、一张保单,全能豁免

很多线下保险以“全家桶”的形式销售,保障责任很多,主险之外还有住院医疗、住院津贴等附加险。

那么,这些附加险保费也能豁免吗?

即使发生了重疾,长期险逾18万的保费可以免去,不过这些一年期的可不行。

如果你想要这些医疗保障,每年还得继续交1045元。

3、身故赔付保费,比想象中赔的多

很多重疾险,身故赔付已交保费,如果中途豁免了保费,那到底该怎么算呢?是按照实际交的保费,还是应交的全部保费呢?

这里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:应交的全部保费。

因此呢,保费豁免的真实含义是:保险公司替我们交钱。

两个概念之间,可能就是十几万的差距。

打个比方,小明30岁,投保了康惠保旗舰版并且附带了身故赔付保费的责任,50万保额,保障终身,30年缴费,年交保费6271。

第二年,小明因冠心病接受冠状动脉介入术(轻症),保险公司赔付15万之后,豁免剩余保费。

40年后,小明逝世了。

保险公司累计赔付30年的保费,家人可以获得18万有余。

而按照已交保费计算,仅6千。

这也算是保险公司的良心所在吧~

三、巧用“投保人豁免”

投保人豁免除了给孩子附加以外,还有一种大家津津乐道的用法:夫妻互投。

指的是丈夫给妻子买保险,妻子给丈夫买保险,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,均附加被保人、投保人豁免责任。

理解起来可能有点绕,举个例子吧。

小明和小红是夫妻,互投了两份保险。

小明发生了轻症,作为被保人,轻症豁免生效了,小明这份保险不需要再交钱。

而小明也是小红保单的投保人,投保人豁免功能生效了,小红的保险也不要交钱了。

夫妻任何一方出险,两份保单均可以豁免,一下子就少了几十万的债务~

也需注意,夫妻互投不需要购买同样的保险,只要两款产品均包含被保人、投保人豁免功能即可。

写在最后

豁免的存在,旨在投保人或被保人失去了收入能力时,保障不至于中断,让保险更加保险。

豁免虽好,却不是主要保障。

因此呢,我们应该更多关注产品的主要保障,不要舍本逐末,捡了芝麻,扔了西瓜。

没有豁免的保险,只要够优秀,我一样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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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子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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